
更新时间:2025-11-09
浏览次数:15离婚后,双方债务的划分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的相关规定。以下是债务划分的主要原则:
1、共同债务: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,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,那么这些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。对于这些债务,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。
2、个人债务: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婚前所欠,或者是一方在婚后所欠但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,那么这些债务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对于这些债务,应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。